4月11日,省政府网站发布了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四川省教学成果奖的通知》。
据悉,为激励取得教学成果的集体及个人,鼓励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研究,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,根据《教学成果奖励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1号)和《四川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》(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92号)规定,经专家评审、社会公示等规定程序,省政府在基础教育、职业教育、高等教育3个领域共评选出特等奖60项、一等奖260项、二等奖680项。
其中,《五育共生:小学“大课程”体系建构与育人实践》《民族地区有效推进“学前学普”的“四川经验”》《新时代省域高品质学校建设的实践体系》等17项教学成果获基础教育领域省级特等奖;《“四点聚力”的交通土建类专业群产教研协同育人模式探索与实践》《“全链条、五贯通”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创新与实践》等15项教学成果获职业教育领域省级特等奖;《科教融合、两重两强,地质工程人才培养体系的创新与实践》《一流工科基础课程群建设的创新实践》等28项教学成果获高等教育领域省级特等奖。
通知指出,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,在教育教学改革、实践和研究中再创佳绩。希望全省广大教育工作者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牢记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使命,进一步加大教育教学研究力度,不断深化教学改革,创造出更多高水平成果。各地各部门(单位)要结合教育工作实际,认真学习、借鉴和应用这些获奖成果,切实把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到教育教学全过程中,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、建设教育强省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更大贡献。
(沈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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